为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,加强分团委、学生会内部团结,规范工作作风,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,更好落实“全心全意”为同学服务的宗旨,建立分团委、学生会委员工作约束和管理机制,激发委员学生干部的潜能与工作热情,为全院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特制定本管理条例:
考核标准:每个委员以一百分为基础分(含实绩管理制度分数),以基础分减去当月被扣除分数即为该月所得分数,总分数排在前列者则被评为“每月之星”(分团委二名,学生会三名)。每月末各负责部门要做好统计工作,经常委审核无误后公布当月“每月之星”。
考核办法:按以下考核事项相应扣除分数和累加分数,每月累计和总结。
考核对象:分团委、学生会全体委员
(一)例会管理制度:
(1)成员无故不到,扣除该成员3分;
(2)成员因为个人原因迟到或无故早退者,扣除该成员1分;
(3)如果成员因有课或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会议,并向相关部门请假的,不扣分,若不上交请假条则按缺席处理。
(4)部门不按时上交每月的工作总结与计划,部门内每人各扣1分。
(5)工作总结和计划不够认真(格式不对或敷衍了事),文员扣1分。
(注:该项由秘书处负责收集、记录、存档。)
(二)大型活动管理制度:
(1)无故不出勤活动,扣除该成员3分;
(2)迟到或早退,扣除该成员2分;
(3)某成员因不服从相关负责人安排而延误工作者,酌情扣除该成员1—4分;
(4)若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,并且已经提前按程序请假,若该成员在活动中有具体任务,而该部门部长或成员协调他人(分团委、学生会成员)代替,对活动的顺利进行无影响者,不扣分。
(5)请假但不交请假条者,扣除该成员2分。
(注:该项由秘书处负责收集、记录、存档。)
(三)值班管理制度:
(1)在值班中迟到、早退者,当天相应值班人员扣1分。
(2)委员在值班中旷到者扣2分。
(3)若因故不能值班的人员需在值班前一天向秘书处说明情况、上交请假条,未上交假条至秘书处者视为旷到处理。
(4)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需将办公室进行打扫,若在秘书处的检查中发现未完成,当日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。
(5)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学生会的物资外借表的填写及物资的整理。若办公室发现未填写和整理,当次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。
(注:该项由秘书处负责收、记录、存档。)
(四)办公室管理制度:
(1)工作日进办公室不佩戴委员证,扣除该成员1分。
(2)工作日进办公室穿拖鞋,扣除该成员1分。
(3)乱放资料或档案,扣除该成员1分。
(注:由常委及全体委员共同监督并报到秘书处做记录、存档)
(五)日常行为管理制度
(1)无故旷课,扣除该成员3分。
(2)上课迟到或早退,扣除该成员2分。
(3)请公假要做好相关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(4)早读、晚自习、收假等点名,找人替或顶替别人,扣除该成员1分。
(注:由纪检部根据实际考察情况负责收集、记录、存档)
以上五项的总分为70分,所有扣分项目将在此基础分上进行扣分。
(六)实绩管理制度(30分):
(1)活动质量(8分)
①活动能否把握学校工作重点(3分);
②活动是否有针对性(2分);
③活动是否产生良好效果(3分)
(2)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(14分)
①圆满完成(14分)
②完成较好(12分)
③完成一般(10分)
④部分未完成(8分)
⑤敷衍了事或态度不好(6分)
(3)工作创新(8分)
①工作做得有创新起到良好效果(8分)
②较好(6分)
③一般(4分)
(注:由常委负责统一考核、记录、存档)
说明:根据每月表现,在期末设置分团委两名、学生会三名“工作精英”奖,并且作为本年度委员绩效考核的一个参考指标。如果某位委员出现连续两个月总分低于90分则将取消其期末优秀团员以及绩效考核有关奖项的参评资格。
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、学生会
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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