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更好地完成2016级新生入户工作,根据派出所要求,现将2016级学生户口入户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二级学院及新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。
需办理户口入户手续的学生,即把户口迁到我校(交了户口迁移证明)的2016级本专科(含专升本)及研究生。
二、办理入户手续所需材料及上交时间
1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(如已交到二级学院,则需自行借出)、2张1寸白底光面免冠彩照。
2.初等教育学院、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、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、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、教育科学学院、初教院、体育学院、音乐舞蹈学院、美术设计学院、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学生请交到长岗校区保卫处办公室(长岗行政办公楼一楼,联系电话:5627793)。其他学院的学生(包括明秀校区和五合校区)统一交到明秀校区鸿远楼一楼109户籍室(联系电话:13377007606)。
3.研究生材料统一交到明秀校区鸿远楼一楼109户籍室。
4.已上交户口迁移证的学生请将所需材料于2016年10月25日前上交到指定校区办公室。(注:如还手持户口迁移证尚未交学校的新生,请于10月25日前交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,带上身份证与身高血型资料,愈期不再接收办理户口迁入)。
5.所有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必须于2016年12月10日前到保卫处办公室开具相关证明后到派出所拍照更换二代身份证。(明秀、五合校区统一到明秀校区保卫处户籍室开具证明,长岗校区统一到长岗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开具证明)
上一条:关于2017届毕业生就业调查问卷的通知
下一条:桂师院发〔2016〕105号广西师范学院关于印发“2016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工作方案”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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